close

為維護乘客安全,立法院會今天(21日)通過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」,增列曾犯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」,以強暴、脅迫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,使兒童或少年為性交、猥褻的行為,以供人觀覽,以及曾犯暴力性犯罪台灣電動床工廠,經判刑確定者,不能當計程車司機。

有鑑於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」於2015年修正名稱為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」,因此,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也配合修正增列曾犯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」第33條至37條之罪者,不能辦理計程車駕駛人職業登記,以維護乘客權益。

舊公寓裝潢如何登記公司苗栗土地買賣>舊屋翻修E8FB83ED20B3A9F1

arrow
arrow

    jwcfmhd2h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